梅迪奇是中世紀歐洲豪門、文藝復興的金主,資助教宗、王室,贊助達文西、米開朗基羅,但他們的財富從何而來?
經濟史泰斗德魯福,進哈佛前的會計的經驗,使他能以實務技術解讀中世紀財務報表和機密帳本,解密梅迪奇家族如何從暴發戶成為金融帝國,追溯今日的商業制度在500年前如何運作發明。
◇文藝復興金主的致富機密
梅迪奇家族出過三位教皇、兩位法國皇后,是十五世紀佛羅倫斯政治的執掌者。他們大力支持文藝復興時代的藝文事業,出資興建佛羅倫斯地標「百花大教堂」,贊助波提切利和拉斐爾等。然而,他們身為銀行家和商人的活動卻未引起同樣關注。但卻是經濟力量使得梅迪奇家族有機會抓住政治權力,也是經濟力量提供資金來源,使得他們有能力資助藝術家,弘揚人文主義。
◇現代商業模式與經營策略的祖師爺
十五世紀的梅迪奇銀行,是教會財富管理人、貸款給王公貴族,促進西歐貿易發展。大力支持藝文活動,推動文藝復興的發展。當時許多商業制度都有了最初的模型,梅迪奇家族不但能綜合靈活運用,更設計了類似控股公司的組織,找到遠端管理跨國公司的方法,他們與商業競爭對手一起操縱市場價格,建立人類史上最早的卡特爾壟斷市場。他們打下了資本主義的基礎,當然也很懂得今日商人各種避稅的撇步。閱讀梅迪奇銀行的歷史可以增加我們對現代商業根基的了解。雖然商業技術已然改變,但人的問題依舊,如何選用人才、經營管理,無論對梅迪奇家族還是今天的商業都是個大哉問。
◇以機密帳本完成的學術經典
本書作者在1948年完成梅迪奇銀行研究,隔年即發現梅迪奇家族的機密帳本。此後花費十年光陰,搭配各種票據、書信等史料完成本書。不僅分析梅迪奇的發展背景、商業模式和組織架構,書中而人物性格因素、商業交易與利益分配等也都納入這段百年興衰史,因而本書不僅是一本具里程碑意義的學術經典著作,也可以讀到人物風采、各方勢力交織的精彩故事,和西歐各國政治經濟情勢的變幻莫測。
作為產業型企業家的梅迪奇銀行
多年來,梅迪奇銀行掌控著三家製造公司:兩家毛紡作坊和一家絲織作坊。在十五世紀時,毛呢的紡製以及塔夫綢、天鵝絨和織錦等真絲織物的生產是佛羅倫斯的兩大主要產業。管理一家毛紡作坊或絲織作坊以便提供「窮人」就業機會是佛羅倫斯家庭當中的古老傳統,即使在他們擁有大量地產的情況下。喬凡尼.迪比奇繼承傳統,早在一四○二年就把部分累積的收益投資在毛紡業上,並與米凱萊.迪巴爾多.迪塞爾米凱萊合夥,後者因經驗豐富而被委託管理這家新企業。註16就如在第三章裡提到的,另一家毛紡作坊在一四○八年開張,由塔代奧.迪菲利波為經營合夥人。註17事實表明,第二家作坊比第一家還要賺錢,第一家作坊顯然管理不善。由於不斷虧錢,它在一四二○年關門。
有那麼幾年的時間,梅迪奇銀行只擁有一家毛紡作坊,由塔代奧.迪菲利波管理。他在一四二九年去世,但作坊的工作在中斷幾個月之後又恢復了,由瓊蒂諾.迪桂多.迪瓊蒂諾為經營合夥人。但他太早去世,很可能是在一四三三年,之後這個位置就被其兄弟安德烈替代。註18另一家作坊在一四三九年開張;梅迪奇銀行選擇塔代奧.迪菲利波的兒子安東尼奧.塔代伊(生於一四一七年)擔任經理,儘管他只有二十二歲。註19這證明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兩家毛紡作坊並駕齊驅地繼續經營好多年。以安德烈.瓊蒂尼為首的作坊在一四五八年與一四六九年間的某個時間點不再存在,很可能是因為經理去世。註20根據安東尼奧.塔代伊的資產稅申報,另一家作坊在一四八○年時仍在,但它並不順利,正在被清算。註21在那個時候,佛羅倫斯的毛紡業正走下坡;然而,有些公司卻仍在獲利,例如朱利亞諾.迪喬文科.德─梅迪奇擁有的作坊,這是梅迪奇家族中較年長的一支。也許健康欠佳和精力不濟可以解釋為什麼安東尼奧.塔代伊在成功的道路上停下腳步。若果真如此,那麼仍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梅迪奇銀行不說服他退休,並由年紀更輕、效率更高的經理人來取代他?
在一四九一年時,豪奢的羅倫佐顯然仍對佛羅倫斯毛紡業的前景持樂觀態度,因為他被勸誘投資兩千兩百一十六福羅林十三索爾多四德涅爾在保羅.本奇經營的公司裡。註22另外的投資合夥人為菲利波.達傑利亞諾和蘭福雷迪諾.蘭福雷迪尼。總資本達五千福羅林。這個企業是賺錢的,因為梅迪奇銀行在資本中占有份額,應計獲利在一四九五年被管理遭放逐的梅迪奇家族財產的地方行政長官侵占。
我們不知道梅迪奇銀行對絲織業產生興趣的確切時間。他們在一四三三年的資產稅申報中提到與瓊蒂諾.迪桂多合夥的毛紡作坊,但未提及另一家工場。然而,機密帳簿顯示,在隨後的幾個月時間裡,梅迪奇銀行加入存在於兩家絲綢織造商(皮耶羅.迪多梅尼科.科爾西和福朗切斯科.迪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之間的一家合夥公司。該協議的條款不得而知,但合夥關係持續不長。註23皮耶羅.科爾西在一四三八年退出,因此梅迪奇銀行簽訂一份新的合約,由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擔任絲織作坊的經理,雅各波.迪比亞喬.塔納利亞任襄理。就如在第四章提到的那樣,資本設定在五千福羅林,其實梅迪奇銀行出資四千兩百福羅林,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裡拿出其餘部分。塔納利亞未作任何投資;然而,他卻被賞予獲利的一部分作為服務報酬。註24這個合夥協議定期續簽,直到福朗切斯科在一四四六年或一四四七年去世。然而,條款在一四四四年作了些許更改,當時的資本提高到七千兩百福羅林:其中四千八百福羅林由梅迪奇銀行出資,一千九百福羅林由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出資,五百福羅林由雅各波.塔納利亞出資(表15 註25)。獲利按照以下比例分配:一半歸梅迪奇銀行(科西莫和喬凡尼.本奇),三分之一歸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六分之一歸雅各波.塔納利亞。註26
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的股份由兒子柏林吉耶里.迪福朗切斯科.柏林吉耶里(一四二六至一四八○年)繼承。一份新的合夥協議在一四四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擬訂,協議條款的略微改動,對雅各波.塔納利亞較為有利,他在資本中的份額提高到六百福羅林,獲利分配份額提高到四分之一。以犧牲新合夥人的利益為代價,很可能是因為新合夥人年紀較輕和缺乏經驗。註27合乎邏輯的假定是,塔納利亞被提升為經理並賦予新任務,負責帶領年輕的柏林吉耶里。根據皮耶羅.迪科西莫.德─梅迪奇在去世前不久遞交的資產稅申報表,這個合夥公司在一四六九年時還在。註28顯然,它在一四六九年之後繼續存在,並不斷擴展,未擬定新的條款,也未改變獲利分配比例,直到柏林吉耶里在一四八○年去世。在這些年中,雅各波.塔納利亞繼續在管理上積極表現,因為他在一四七七年仍稱自己為羅倫佐和朱利亞諾.德─梅迪奇公司絲織作坊(setaiuoli)的合作夥伴(socius)。註29在翌年年初,柏林吉耶里擔任正義旗手(gonfaloniere di giustizia,佛羅倫斯城邦國家的掛名元首)。註30在一四八○年一月十一日時,他仍健在,那天,他寄了一封信給豪奢的羅倫佐,羅倫佐當時正去那不勒斯慫恿阿拉貢的斐迪南與教宗脫離關係。註31
柏林吉耶里必定是在之後幾個月之內意外殞命。對合夥公司的清算出現多種困難,因為在一四八六年時,豪奢的羅倫佐起訴柏林吉耶里的兒子,要求他們支付七百六十九大福羅林,據說這筆錢是他們的父親欠下的,大概是因為他在累積損失中的份額超過他的權益。註32羅倫佐獲得了一份把幾件財產判給他的判決,儘管柏林吉耶里的繼承人提出上訴,否認任何責任,並控訴受到不合法的蠻橫剝奪。
當梅迪奇家族一四九四年被驅逐出佛羅倫斯的時候,他們仍擁有一筆七千五百福羅林的資本投資在被新政府扣押並被羅倫佐.迪喬凡尼.托爾納博尼(一四六六至一四九七年)接管的絲織作坊裡。註33他們還在金箔匠(這是受聖瑪麗亞之門行會管轄的行業)的合夥公司裡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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