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克果,這位存在主義的開創者,以其獨特的哲學思維影響了整個20世紀。 在他的眾多作品中,《愛在流行》無疑是一顆璀璨的明珠。這本書不僅是齊克果神學思想的巔峰,更是一部充滿詩意與哲理的愛之探索。
齊克果在這本書中,以細膩的筆觸,深入探討了愛的本質。 他告訴我們,真正的愛不僅僅是情感的流露,更是一種主動的付出和對他人無私的關懷。愛是超越自我的,是對生命的深刻理解。
《愛在流行》不僅是一部神學作品,更是一部實踐的指南。 齊克果將抽象的愛概念具體化,引導讀者在日常生活中體現愛的真諦。他用蘇格拉底式的對話,將哲學的思辨與現實生活緊密結合,讓讀者在思考中獲得啟發。
這本書最獨特之處在於,它將哲學的深度與文學的美感完美融合。 齊克果用詩意的語言,將複雜的哲學概念變得通俗易懂,讓讀者在閱讀中感受到美的享受。
《愛在流行》是一本值得反复品味的經典之作。 它不僅能幫助我們更深入地理解愛,更能啟發我們對人生的思考。無論是對哲學、神學還是文學感興趣的讀者,都能從這本書中獲益匪淺。
你應該愛你的鄰人
事實上,真正發現且知道鄰人的存在,以及所有人都是鄰人的,正是基督教的愛。如果愛不是責任,那麼「鄰人」的概念也就失去意義,只當我們愛我們的鄰人時,自私的偏愛才會消失,永恆的平等才得以保存。
人們經常會反對基督教的貶抑愛慾和友誼,不管他們的動機或目的為何。基督教的護教者這時候就會說,我們應盡心愛主,並且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這樣的辯論其實沒有什麼用處,因為打空拳和說空話都一樣沒有意義。相反地,我們應該承認,基督教把愛慾和友誼以陶片放逐,因為那是基於本能和愛好的偏愛;基督教為屬靈的愛加冕,那是對鄰人的愛,就誠摯和真實的程度而言,它比情侶的愛慾還要溫柔,比朋黨的友誼還要忠誠。我們要明白,對愛慾和友誼的歌頌都是異教徒的行徑,詩人事實上就是異教徒,因為這就是他的工作,所以我們可以確定,基督教的愛,對鄰人的愛,在異教徒裡完全找不到。我們必須劃分清楚,要求個人作出選擇,不要讓他們有所混淆。我們尤其不要急於護衛基督教,而忘記了真正屬於基督教的本質。
有識之士應該都很清楚如何省思這個問題:愛慾和友誼究竟是不是屬靈的愛?這些愛慾是否應該遜位?愛慾和友誼和情感有關,然而所有的情感,無論是侵略的或自我防衛的,都要求人在兩者之間作選擇:「我不是最高的存在,就什麼也不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如果護教者辯稱,除了更高的愛以外,基督教也會歌頌愛慾和友誼。這樣的說法透露出,他既沒有詩人的精神,也沒有基督教的精神。談到屬靈的事物,我們不能像商店的售貨員一樣,既標榜高級品,也順便兜售平價商品。不,如果我們確信,根據基督教的教義,只有對上帝的愛和對鄰人的愛才是真實的愛,那麼我們應該也知道,那些蔑視關於上帝的知識的想法,最後都不得不俯首稱臣,同樣地,愛慾和友誼也會被貶謫。
如果基督教的護教者如此淆亂聽聞,這豈不是很奇怪嗎?在整部新約聖經裡,有哪個地方像詩人或異教徒那樣讚頌崇拜愛慾呢?在整部聖經裡,有哪個地方像詩人或異教徒那樣讚美和希冀友誼呢?當自覺是詩人的詩人體會過聖經關於愛慾的教義時,他會感到很絕望,因為他找不到任何一句啟發靈感的話,如果所謂的詩人真的找到某些話語為自己辯護,也只是在編織謊言,褻瀆上帝,因為他不但不尊重基督教,反而剽竊聖經寶貴的話語,為了自己的創作而扭曲它。就讓詩人從新約裡隨興尋找關於友誼的話語吧,他只是徒然陷入絕望的深淵。但是,當那愛自己的鄰人的基督徒去尋找關於愛的話語時,絕不會入寶山而空回;他所找到的話語比其他人所拾得的都要更有力、更權威,幫助他點燃心中的愛,使他堅守在愛裡。
詩人的採擷只會徒勞無功。然而,難道詩人都不是基督徒嗎?我沒有這麼說,我只是說,就其為詩人而言,他不是基督徒。不過我還是要作個區分,因為當然有宗教詩人。但是他們並不歌頌愛慾和友誼;他們歌詠的是上主的榮光、信、望、愛(屬靈的愛)。他們也不會像詩人詠嘆愛慾那樣讚美對鄰人的愛,因為對鄰人的愛不是要被歌頌的,而是要去成就的。即使詩人一定要讚美對鄰人的愛,除了聖經的話語以外,就只有使他困惑的那句話:「你就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10:37)這是在召喚詩人,要他去歌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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